#养犬
为规范我市养犬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城市建成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大型犬标准
one
体高(AB)超过60厘米(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且体长(CD)超过厘米(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的犬只。
烈性犬品种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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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
three
(一)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海的区域。
(二)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海的区域。
莒县、五莲县人民*府自行划定城市建成区,并向社会公布。
违反规定将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four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日常生活。
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二)不得在禁止养犬区域养犬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禁止养犬区域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可以按照每只犬二千元以下并处罚款。
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小伙伴们
请尽快自行处置
否则警察蜀黍就要上门喽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
文字
郭中文
原标题:《藏獒、狼青、德牧......这41种犬在日照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