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局充分运用“图侦+”、深入分析研判,迅速破获一起盗犬案件,违法人员王某(男,38岁,滦南人)被处以行*拘留9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
年11月15日18时许,该局西城区派出所接西城工业区某工地汤某某报警,称其价值余元用于工地护院的狼青狗被盗。接报后,该所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所长赵长锁一线上案,带领民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调取录像、固定证据。经过对现场周边视频监控进行调取、分析、比对及进一步寻线追踪,最终锁定王某(男,38岁)有作案嫌疑。11月19日晚,赵长锁所长带领人员在王某家附近蹲守近四个小时,成功将王某抓获。
经询问,王某在强大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其于15日下午在西城工业区某工地盗窃狼青狗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人员王某已被送至滦南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