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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还是恶人伤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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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光明网报道,山东聊城的刘先生26日反映,8月9日他四岁的女孩在自家院子里玩耍,被两条闯进来的两条恶犬撕咬近二十分钟,后来才被大人救下。孩子全身布满伤口,头上被撕下一大块皮,伤口深可见骨,眉头、耳朵、脖子、腿上和腰上也有很深的伤口,医院动了三次手术,虽然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十分虚弱。从事情的经过来看,孩子是无辜的,可怜的,但是,谁有罪?

1.是狗。什么狗,后来据民警介绍,一只是狼青犬,一只是马犬,均是攻击性较大的禁养犬,办了证没有呢?据附近的居民反映,犬主人从来不栓,以前也伤过人,23日还扑倒过一个小男孩。那么,谁来说一说,是恶犬伤人,还是恶人伤人?

2.恶犬也好,恶人也好,总该有人管吧!孩子被重伤,父母交了11万还不够。管事的管得怎么样?刘先生还没有见到狗的主人,不过见到了代狗主人跑腿的村干部,带来了一万元,要私了算了,直到这只恶犬第二次伤人被报道,狗主人在25日又请派出所来沟通,并带来一份协议和三万元的医疗费,而刘先生,没有接这三万元,也没有见到狗主人来看望孩子。

3.记者曾致电当地的莘亭派出所,其答复说案件情况不能透露,记者又致电县公安局,其开始没有回应,后来在2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肇事犬主人孟某依法采取措施。

4.有三个问题:医院半个来月,肇事方和有关的部医院露面是什么意思,这恐怕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不符吧?二是恶犬什么时候开始养的?有没有办证,能不能办到证?公安局对肇事犬主孟某采取了什么措施,对恶犬有没有采取措施,若没有,恶犬再伤人谁负责?三是肇事犬主自然应当承担伤人的刑事责任,但那些在自己的地盘管理犬类的部门是不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5.最后,我真看不懂莘县一些管理、执法部门的冷漠,要是他们早作为何至于酿成这样的惨剧?也许他们认为刘先生这样的小人物不值得他们关心。如果,我是说如果恶犬咬伤的是他们的孩子呢?天可能就会掉下来了吧。

(作者:料事不必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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